法庭“赶集”!花园口人民法庭集市普法 唠出法治“烟火气”
发布时间:2025-08-01 12:51 浏览量:2
“大叔,您知道买东西遇到缺斤少两咋维权不?”“大姨,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法定标准,要是遇到‘高利贷’可得留证据!” 近日,靖宇县人民法院花园口人民法庭干警走进新华村集市,支起“法治宣传摊”,和村民唠起“法律家常”。
集市上,法官干警拿着宣传手册,穿梭在摊位间。在水果摊前,法官对着摊主王大叔举例说明:“要是有顾客说你卖的香蕉缺斤少两,起了纠纷咋处理?咱得知道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真有问题也不怕!” 王大叔笑着回:“我就卖货实在,不过你这说法有用,我记着!”
几位乘凉的大姨围坐在一起,书记员走近她们:“姨,要是有人找您借钱,利息给得特别高,可得小心!超过法定利率的部分,法律可不保护。” 张大姨拍腿:“可不是嘛,俺邻居就遇到过,听你这话,以后得躲着这种事儿!” 说着,还招呼其他大姨一起听 “法律课”。
熟食摊前,法官和摊主交流:“您这生意红火,得注意食品卫生相关法律,食材来源、储存都得合规,出了问题咱得懂咋解决!” 摊主连连点头:“法官您说得对,我这就怕出岔子,听您讲讲,心里有底!”
从消费维权到民间借贷,从食品安全到邻里纠纷,法官干警用接地气的语言,把法律知识“唠”进村民心里。村民们说,这种 “集市普法” 听得懂、记得住,比看条文有用多啦!
花园口法庭此次集市普法,把法治服务送到村民“家门口”,让法律不再“高冷”。靖宇县法院将继续开展此类“接地气”普法活动,当好村民的“法律贴心人”,守护乡村法治“烟火气”。